陆丰“不礼让斑马线”,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作者: 陆丰交警 | 日期: 2019-11-21

今年以来

陆丰交警大队市区的各个路口都

设置了“礼让斑马线”的标识。

斑马线又称生命线、文明线,

机动车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

不仅是对文明的致敬,

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陆丰的司机朋友们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了呢?

近日,小编在各大路口进行了观察


小编在市区人民路、建设路、324国道穿城路段一上午的观察中,发现即使路口处有“礼让斑马线”的标志牌,还是有行人在过斑马线时,遭到了机动车司机粗暴的鸣笛催促,甚而有之的,非但不停车反而抢行而过,致使行人无奈、惊恐的在马路中央停下了脚步或在斑马线前翘首以待,只有少数的机动车选择了停车礼让。


行人在穿行斑马线时,显得小心翼翼

部分机动车主做到了减速停车等待,但还没等到全部行人走完斑马线时,便发动了车辆,行驶而过。

交警对违法的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

少数的机动车做到了正确减速礼让

礼让斑马线全攻略


礼让斑马线,究竟如何“让”?

哪些情况该让,哪些情况又可以不用让?

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罚?

新老司机,快来了解一下吧!


情况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 略:

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接近人行横道,车辆就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横过马路的行人。

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 略: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 略:

车辆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观察路面情况、行人情况,遇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 略:

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观察道路情况,遇前方有路口时,应该减速行驶。发现行人时,及时停车让行。


情况5: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 略: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第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第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6: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攻 略: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7: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攻 略: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温馨提示

接下来,陆丰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对没有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相互礼让,文明出行,是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能折射出市民的文明素质,请广大驾驶员做到文明礼让,以实际行动为陆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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