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汕尾市区这34所学校可免费停车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1-20

关于春节期间启用汕尾市城区34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所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我区道路通行压力,解决春节期间市区小型客车的停车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平安、畅通、温馨”的交通环境,汕尾市教育局、城区教育局和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二大队决定开放市城区34所中小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34所学校临时停车场所位置

序号

学校名称

位置

1

汕尾中学

广场路

2

新城中学

康平路

3

田家炳中学

香洲路

4

东涌中学

东涌

5

城区职校

后径

6

凤山中学

四马路

7

凤翔逸挥基金中学

凤山路


8

田中香洲学校

和顺路

9

香洲中学

西门

10

逸夫中学

盐仕

11

红草一中

埔边

12

红草二中

青草

13

马宫中学

马宫

14

凤山中心小学

四马路

15

奎山小学

德政街

16

第四小学

三马路

17

林伟华小学

林埠

18

盐町头小学

凤苑路

19

继彭小学

友谊路

20

新港中心小学

二马路

21

新港中心校渔村分校

渔村

22

海滨小学

二马路

23

香洲中心小学

红海大道

24

新楼小学

新楼

25

新城小学

祯祥路

26

新星小学

通航路

27

明星小学

通航路

28

东涌中心小学

东涌

29

品清小学

品清

30

马宫中心小学

马宫

31

长沙小学

长沙

32

埔边小学

埔边

33

实验小学

城南路

34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B区

文德路

2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20年1月19日(农历十二月廿五日)8时30分至2020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七)24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3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的小型汽车,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4

临时停车场属公共免费停车场地,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5

车辆进出入停车场注意事项

①学校每天8时30分开门准许车辆进出入停车场,21时停车场关闭,不准车辆进出。


②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


③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停放在学校临时停车场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⑤学校临时停车场提供停车场地,不负责车辆的保管。

6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7

通告的有关规定和事项的解释权归汕尾市教育局、城区教育局和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二大队。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19日


1

END

1

来源 | 汕尾交警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关注获取更多资讯

小编微信

报料或拉您加入群

长按二维码关注最新动态

你若喜欢,别忘了点个“哦↓ 

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