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警方依法严打涉口罩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2-23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

竟有不法分子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

实施网络诈骗牟取不义之财





百姓利益无小事,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汕尾市城区公安机关全力出击,严打涉疫诈骗案件,快速查破涉口罩诈骗案2宗2人,协助外地警方抓获4名涉口罩诈骗案违法犯罪人员。



继2月1日城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以售卖口罩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的违法案件之后,近日,又有违法犯罪分子开始趁“疫”作乱,抱着贪财侥幸心理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月14日,城区公安分局接重庆市开州公安局通报称,一受害人到该局报案称其于2月5日至10日期间先后多次通过微信转账46619元(期间退款10650元,实际为35969元)订购口罩,因一直未收到口罩,发现被骗后报警,现该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汕尾市城区。接报后,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由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立案侦查,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次日,犯罪嫌疑人朱某飞(男,20岁,重庆市开州区人)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威慑力到城区公安分局投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飞对其以售卖口罩的方式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连日来,全国多地均发生了涉口罩诈骗案件,其中有个别涉城区人员参与其中,汕尾城区公安对疫情期间涉口罩诈骗案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打击、全力协助外地警方抓捕诈骗嫌疑人。

案情一

2月11日,城区公安分局接紫金县公安局通报称,一受害人到该局报案称其于2月2日通过微信购买口罩被骗3910元,现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汕尾市城区。根据协助要求,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协助该局民警于当晚在城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勇(男,21岁,惠来县人)抓获归案。


案情二

2月13日,城区公安分局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通报称,一受害人到该局报称其于2月6日先后通过五次转账购买口罩被骗2680元,现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汕尾市城区。接报后,城区公安分局迅速行动,并于当日中午将嫌疑人何某铭(男,20岁,汕尾市城区人)抓获归案。


案情三

2月18日,城区公安分局接杭州市公安局通报称,一受害人到该局报案称其于2月13日加一男子微信购买口罩,转账7200元后被骗,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汕尾市城区。接报后,城区公安分局迅速启动两地办案协作机制,协助该局于19日将犯罪嫌疑人叶某嘉(男,26岁,汕尾市城区人)抓获归案。


案情四

2月20日,城区公安分局接珠海市公安局通报称,一受害人于当日到该局报案称其通过微信购买口罩被骗2.9万元,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汕尾市城区。获此情况后,城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并于当日傍晚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权(男,20岁,深圳市福田区人)抓获归案。经查,该员累计实施诈骗多起,涉案金额高达175.5万元。


在全民共同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任何人都不应抱着贪财侥幸心理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这样的行为既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又辜负了前线拼搏战“疫”工作人员的艰辛付出。对于上述行为,城区警方绝不姑息,必定从严从快惩处!

警方提醒

疫情当前,广大市民朋友在网上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购买,切勿直接向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转账,以免受骗。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城区警方正告不法分子:别存侥幸心理,别借疫情之机犯罪!城区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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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汕尾城区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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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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