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告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3-15

关于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等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3月23日。

二、申报要求对于2019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按照单位实际填写《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可自行打印或前往消防救援机构服务窗口领取),申报表填写完成后交至单位所在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服务窗口,待消防救援机构按管理权限审核后完成备案登记。

四、界定标准见附件:《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全市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

 (联系电话:0660-8998977)

                          

 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11日



如何申报

凡是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主动到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往年已经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无需重新申报备案)


申报流程


社会单位填写《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经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单位由大队统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


附件一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二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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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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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陆丰市消防大队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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