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网红,我不要坐牢”,女子醉驾被查崩溃撒娇,还想逃跑!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07-31

7月24日,广东东莞,一女子醉驾被查,民警调查取证时,该女子痛哭:“我是个网红,我不要坐牢,坐牢会剃光头的!民警不断安慰女子,但其再三拒绝上警车,还想以上洗手间为由,企图逃离现场。

酒驾上路,被交警拦截


这个自称是网红的妹子姓金,7月23日晚上,金某和一群朋友在东莞虎门某音乐餐吧吃饭,期间喝了大半瓶红酒,一直喝到凌晨。


散场时已是24日零时左右了,金某会开车,所以不顾自己喝了酒,依然要送朋友回去。


金某开着她的小轿车载着朋友行驶到虎门地标广场小区附近时,被虎门交警拦截进行例行检查。一打开车门,交警就闻到浓浓的酒味。



随后,交警对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金某虽然乖乖含住测试胶棒但并没有吹气,就这么含住不动了。交警只能耐心地教金某进行吹气,结果显示204mg/100ml的酒精含量,醉酒驾驶的罪名跑不掉了。 


直喊自己是网红


警察蜀黍想让金某下车到路边进行进一步取证时,金某以为是要带去拘留,死活不肯下车:“我是网红来的,我不要坐车,我不要坐牢!

 


警察蜀黍一直在安抚金某,解释只是个抽血测试,让她不要慌。然而劝说还是无效,金某还是非常抗拒。


过了一段时间,金某又想出了新招,想要借去洗手间的机会逃离现场,但机智的警察蜀黍早就看破她的套路,在金某去完洗手间后准备从酒吧街内巷逃离现场时,将其抓获上车。




戏精上身,分分钟哭给你看


在回虎门交警大队的路上,金某也不让人省心,多次奔溃大哭。


金某直嚷:“你们不要拍视频,好丢脸,我不要坐牢,要剃光头的!”“我是不是犯法了,我不要抽血,我不要剃光头啊!”
 


最终,非常害怕被剃光头的金某在警察蜀黍再三安抚后,接受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80mg/100ml,确认是醉酒驾驶



吓到交警的新手司机


随后,警察蜀黍拿来金某的驾驶证进行信息核实,发现金某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是个实习期都没过的新手司机。


这“网红”也太大胆了

还好没出事!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真的成“网红”了


金某的系列举动还被人民网官方微博进行专题转发,并且配上了相关视频。不少网友表示:经过了这事,她就真成了“网红”了。


如今这个时代
“出名”的方式有很多
千万不要以醉酒驾驶“红”了啊!
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那酒后、醉酒驾驶
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更多详情,请看下方


 酒驾的法律责任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被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五、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记住了

蜀黍执法,不看脸

只看你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部分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广东交警、东莞交警、梨视频





陆丰陆丰(lufeng-com)开通群组,添加微信号:28888882,邀请你加入群聊。


觉得文章不错,点个“在看”分享

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