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火后,广东发紧急通告!严查这种行为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1-04

2020年1月1日17时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一栋高层居民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从2楼蔓延到30楼。所幸经过扑救,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中两个细节
引发了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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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时
由于隔离桩没有及时打开
消防人员对隔离桩进行了紧急破拆


再加上事发时
道路的右侧停满了车辆
左手侧也停了部分车辆
导致消防车无法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于是众人合力抬车
为消防车开道
中间耽误了不少时间


灭火救援都是争分夺秒
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导致错过灭火和撤离的最佳时机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
广仔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
针对这种行为
广东出台最新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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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月3日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正式发布
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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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
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三、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


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鼓励通过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进行举报投诉。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不为生命通道添堵
不占消防车通道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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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消防、央视新闻、广东发布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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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陆丰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