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下周起为期一个月||因无戴头盔驾驶有牌证二轮车被查||可通过完成教育的方式放行!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3-13

对于您的安全

我们会不厌其烦

重要的事情我们会再三强调

只希望提高您出行的安全系数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之前

先把头盔在头上戴起来戴起来戴起来

而不是带车上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提高市民驾驶有牌证摩托车、电动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依法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有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精神,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从下周一(3月16日)开始至4月15日,为期一个月,因无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有牌证的摩托车、电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扣的,经驾驶人现场申请,执勤交警视情况同意后,通过以下两种教育方式的其中一种,在完成教育、佩戴上安全头盔后可现场放行被暂扣车辆。

第一种教育方式

违法驾驶人(乘坐人员没有佩戴头盔的责任同样由驾驶人负责)将本人无佩戴头盔的现场照片发布到其本人的朋友圈,在朋友圈集“赞”达到10个以上,即可视为完成教育。

第二种教育方式

在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现场配合交警查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车辆10辆次以上,即可视为完成教育。

海丰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电动车本身不像汽车一样拥有像是安全气囊之类的安全配备来保障驾驶的安全,所以很多人说汽车是铁包肉,而摩托车是肉包铁!交通事故中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员头部受伤的概率非常高,数据表明涉摩托车、电动车事故的伤亡死亡率达到59.6%,几乎所有死亡、伤残人员头部都受了伤,而且是致命伤。头部受伤主要是颅底骨折和脑挫伤。不戴头盔的情况下,头部受伤概率是非常高的。所以,骑摩托车、电动车,戴上必要的护具头盔,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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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海丰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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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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