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考虑,戴它! | 一盔一带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4-16

昨天,4月15日,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中,这项国家标准给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带来了明显变化。


以江苏为例,一年来,江苏各地交警联合相关部门,从源头、销售、路面等各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全省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下降了3.3%,死亡人数降幅则达到11.77%。但是,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依然较多,在全省交通事故总数中占比超过一半,为51.9%。(数据来源:江苏交警)


在浙江温州,2019年以来,温州全市涉及电动车(含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仍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近一半。(数据来源:温州交警)


另外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数据是: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致死原因。在江苏全省,该数据中占比最高的是颅脑损伤,占比为69%;浙江温州,同样是颅脑损伤占比最高,达到了80%左右!(数据来源:江苏交警、温州交警,其中温州数据含摩托车)


目前,虽然其他地方没有公布此类数据,但从日常曝光的交通违法、事故案例来看,电动自行车违法依然较多,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中,颅脑损伤占比也很高。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提倡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因为,带上并正确戴上安全头盔,减少伤亡的作用极为直接、明显:▼

△ 4月14日,江苏常州武进区连续发生两起涉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一起是被大型槽罐车撞击,一起是被小型汽车撞飞出4米。由于两名电动车驾驶人都戴着安全头盔,均未产生严重伤害。


但如果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呢?


头部受伤:▼

△ 2020年4月10日,陕西延安宜川县,薛女士雨天骑电动车时分神追尾前方车辆,头部撞上轿车车尾,由于未戴头盔导致受伤。(视频来源:陕西交警)


头部受伤:▼

△ 今年2月,苏州吴江区,一辆电动车追尾轿车,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被撞伤。(视频来源:吴江交警)


更多受伤甚至死亡。


如果带了,并正确佩戴了,结局就截然不同。


同一辆电动车上两个人,戴与不戴的对比更直观……


所以,换了你,戴?还是不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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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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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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