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两摩托车致命对撞,皆是因太快,血淋淋案例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6-27

网友报料

案情简要



6月26日晚上11点多,在陆丰碣石新饶路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疑因两摩托车碰撞导致一男一女倒地不起,男子倒地后一直抽搐,女子不省人事。现场一片狼藉,地上留有血迹,随后相关部门与好心人团队到场,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尚不清楚两人伤势如何。具体有待官方发布!


以下视频片段可能引起情绪不安,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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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两摩托车对撞,一样会致命!血淋淋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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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报交通安全事故

吸取交通安全教训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骑乘者

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今天你戴头盔了吗,戴头盔了吗?

戴了吗?!

戴上头盔就是戴上安全!

选择不戴
下场很可怕

看下图


论戴头盔的重要性



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据统计,陆丰两日共查处未佩载安全头盔交通违法622宗...


重点提示

以下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一、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200元(对无证驾驶人罚款1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经查实,无戴头盔及无证驾驶行为人身份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陆丰交警将对其相关违法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抄送当地纪监部门、创文办等部门,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违纪等方面进行叠加处理。


二、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和乱占乱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对临路临街的商铺经营者,在其店铺前故意设置障碍物阻止其它车辆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由市公安交警或市住建、公用事业事务中心等部门责令相关行为人消除障碍或私自设置的设施。对故意设置障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造成交通堵塞或间接引发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行为实施人的法律责任


四、严禁拖拉机、改装拖拉机(俗称“土炮”等车辆)、无牌农用运输车进入陆丰市陆城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五、对有驾驶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一律记12分


六、对无牌证摩托车等机动车,一律予以没收。

陆丰市民朋友

喊你戴头盔已经喊了几百遍了

只要你一天不戴

你的爱车随时都有可能被无处不在的交警黍黍查扣

如果你无证驾驶

便可享受十五天的免费“吃住”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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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网友报料综合于陆丰交警

编辑 | 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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